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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《红与黑》中,以全能叙事视角多次写到了于连同德·瑞纳夫人私会的场景,而除了当事人之外,这些细节是无人能够直接了解的。
限定叙事视角,即叙述者与作品中的某个人物身份重合,作为作品情节事件的直接参与者或旁观者,从人物特定的出发点来展开叙事。
这种视角的优势在于,由于叙述者本身就是作品的人物,因此会使读者感到真实、亲切。
但这种视角的局限也很明显,叙述者只能讲述特定人物可能了解和掌握的一切,不能超出他的视野。
原典选读
一、巴赫金论长篇小说的话语
最后还要谈一谈小说引进和组织杂语的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——镶嵌体裁。
长篇小说允许插进来各种不同的体裁,无论是文学体裁(插入的故事、抒情剧、长诗、短戏等),还是非文学体裁(日常生活体裁、演说、科学体裁、宗教体裁等等)。
从原则上说,任何一个体裁都能够镶嵌到小说的结构中去;从实际看,很难找到一种体裁是没被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插到小说中去。
镶嵌在小说中的体裁,一般仍保持自己结构的稳定和自己的独立性、保持自己语言和修辞的特色。
不仅如此,还有一些特殊的体裁,它们在长篇小说中起着极其重要的架构作用,有时直接左右着整个小说的结构,从而形成一些特殊的小说类型。
这便是自白、日志、游记、传记、书信及其他一些体裁。
所有这些体裁不仅能够嵌进小说而成为小说的重要的结构成分,并且本身便能决定整部小说的形式(如自白小说、日记体小说、书信体小说等等)。
其中每一种体裁都有自己把握现实各个方面、造语传意的形式。
长篇小说之利用这些体裁,正是把它们当作以语言把握现实的久经锤炼的形式。
镶嵌在小说中的这些体裁,其作用之大,会令人觉得小说自己并没有如何用语言把握现实的一个基本角度,所以要靠其他体裁先期把握现实,而它只是兼容这些先期体裁的第二性的混合体。
所有这些嵌进小说的体裁,都给小说带来了自己的语言,因之就分解了小说的语言统一,重新深化了小说的杂语性。
嵌入小说的非文学性体裁,其语言可能获得极为重要的意义:某种体裁(如书信体)的插入,不仅在小说发展史上,而且在标准语发展史上,标志着一个新时期的开始。
小说中的镶嵌体裁,既可以是直接表现意向的,又可以是完全客观的,亦即根本不带有作者意向(这种语言不是直说的思想,而是表现的对象);但多数情况是在不同程度上折射反映作者意向,其中个别的部分可能与作品的最终文意保持着大小不等的距离。
例如插入小说的诗体(如抒情诗),可能是以诗的形式直接表现意向的,传达着完整的意思。
比如歌德插入《威廉·迈斯特》的短诗。
浪漫主义作家就是这样把自己的诗作镶嵌到小说作品中的。
众所周知,他们认为小说夹诗(诗作为作者意向的直接表现)乃是小说体裁的一个基本特征。
另一种情况是,镶嵌的诗歌折射反映作者意向,比如《叶甫盖尼·奥涅金》中连斯基的诗句:“你在哪里啊,去了何方……”
如果说《威廉·麦斯特》里的诗作可以直接归于歌德的抒情诗(实际上人们也是这么看的),那么连斯基的上面那首诗,便无论如何不能算是普希金的抒情诗。
或者最多把它归到一类特殊的诗体——“讽刺性摹拟诗”
(可以划入这一类的还有《上尉的女儿》中戈里尼奥夫写的诗)。
最后一种情形,插进小说的诗歌也可能几乎完全是客体性的,例如陀思妥耶夫斯基《群魔》中上尉列比亚特金的诗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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