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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怎样善待孩子的初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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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,一幕令人痛心的现代悲剧故事。
小兰15岁了,长得很秀美。
她上初三,与同班一个男生要好。
这男生腿脚有点残疾,但人聪明多才,吹拉弹唱样样行。
所谓要好,究竟是出于对这男生的同情,是纯真的友情,是少男少女之间相互吸引的朦胧的感情,还是几者都有的一种并不分明的混沌感情?谁也难说清。
小兰的父亲风闻此事后,立即警告小兰:“我告诉你,不许老早搞对象,将来搞对象咱也不能嫁给一个瘸子!”
小兰是有文化的孩子了,听老父这般难以入耳的教训,很是不满,可又不敢跟父亲顶撞,只是心里反感而已。
从此,她不再与那男孩公开接触了。
由公开转入地下,神秘感就来了,体验自有不同。
性意识的觉醒使这对少男少女有了一些拥抱亲吻之类的肌肤接触,这越发使他们难舍难分。
纸包不住火。
小兰的父亲知道后怒不可遏。
一天晚上,大家去村上看电影,小兰又到那男生家里。
她没料到父亲跟踪而来,要来个“捉奸捉双”
。
结果两人正谈的亲热,老父大喝一声猛然出现,两人下慌了手脚。
老父举起棍子就打。
男孩的兄长闻讯赶来,与小兰的父亲格斗起来。
小兰趁机跑回家,又气又羞又急之下,竟拿起一瓶滴滴畏喝了下去。
药性发作起来时,她后悔了,喊人求救时,已经晚了。
这悲剧给我们留下的是何其沉重的思考?
这悲剧是谁酿成?
是我们不少大人手中高举的“早恋”
这一挞伐之鞭。
何止小兰的老农式的父亲把男女孩的要好看成是“老早的搞对象”
?多少有文化的为人父母者甚至教育人的人,一见男女孩交往,哪怕是一起谈过一次话,一起走过一段路,写过一封信,递过一个条,就动辄定性为“早恋”
,接下来就是煞有介事的研究如何防治。
“早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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