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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何以变成罪犯?他自己交待:“由于在单位用的是公家的电脑,不是属于自己的,别的同事也可以用,自己需要的数据不能贮存进去,因而一时鬼迷心窍……”
这固然没“深挖自己的思想根源”
,但不能不说其具体动机已经清楚。
动机:需要电脑。
目的:得到电脑。
手段:偷抢。
动机和目的没什么不好,中间的手段这一环节不可饶恕了。
然而,在下简直想替他辩护了:如今,电脑走入家庭已不是新闻。
问题是,电脑走入了谁的家庭?电脑该走入谁的家庭?在不少大款拥有电脑的今天,芮煜明却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自己的电脑,偷抢,总有点不得已而为之的味道。
如同读书人买不起书一样,需要电脑的人买不起电脑,是否错就错在,谁让你是博士?谁让你父母都是科研人员?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博士想拥有电脑,竟采取了与身份极不相称的手段。
这,难道可以仅仅归因于他个人的道德沦丧就完事大吉了吗?
芮煜明犯罪前,曾酒后吐真言,人生的追求是:“30岁搞学问,40岁搞经济,50岁当官。”
当官,不就是当公仆吗?读那文章时,我硬是没闹明白,年方三十如此成就的人,在“搞学问”
这条路上前途无可限量,何以要来个如此人生三部曲?现在读了《今日陈景润》,似乎明白了一点。
犯了神经,思路就乱,脑子就乱过“电影”
:
研究者发表科研论文先交100元;
教授出了专著,要靠自己一本本地叫卖;
科技精英积劳成疾,英年早逝;
教书的人半年拿不上工钱……
难怪芮煜明要走一条“搞学问——搞经济——当官”
的路,去步步登高!
于是,我继续胡思乱想:
假如陈景润是“公仆”
,他就会有一辆专车,何至于挨撞挨摔?假如芮煜明是大款,他就会买一台电脑,何至于去偷去抢?公仆有专车,那是工作需要,人家有权;大款有电脑,那是票子换的,人家有钱。
你有什么?
你有学问,顶个屁?
法律应该制裁芮煜明们;社会就不该救救陈景润们么?
越说越不像话,打住,打住。
犯神经的话,您可别当真。
1995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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