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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走了多少天?我都记不清了。
太阳升起又落下,路边的野草黄了又绿,我就凭着两条腿往前挪。
饿急了,就往有人烟的地方凑,缩着脖子伸出手,换来的多半是白眼,偶尔遇上心软的,能赏块硬邦邦的面包,啃起来能硌掉牙。
实在讨不到,就只能干些不光彩的事。
趁人家转身的功夫,抓块饼子就往外跑,结果被追得像条丧家之犬一样。
有时候夜里靠在墙角,摸着肚子里的空荡,会忍不住想,原世界里随手就能买到的汉堡包,这会儿怕是能算得上山珍海味了。
直到那天,我终于来到一个比较繁华的镇子。
我当时眼睛都亮了,心想总算到了个像样的地方,总该比村里、比野外强点吧?文明人待的地方,总不至于那么糟。
结果呢?我错得太离谱了。
刚进了镇子,就被个穿厨师服装的死胖子嫌恶地推开。
“去去去,哪来的乞丐,别挡着道!”
他那眼神,跟看路边的狗屎没两样。
街上的人来来往往,穿得光鲜亮丽,说说笑笑,可没人正眼瞧我。
我这一身破衣烂衫,背着个怪模怪样的包裹,在人群里像块扎眼的补丁。
我试着去敲几家店铺的门,问要不要帮着打杂,给口饭吃就行。
回应我的不是“不需要”
,就是“砰”
的一脚。
这时候我心里那点对“文明世界”
的期待,一点点凉透了。
原来人多的地方,不一定就暖和。
他们见多了像我这样的流浪小孩,早就见怪不怪,就算那一天死在大街上,也只是给他们添麻烦的存在。
傍晚的时候,我蹲在墙角,看着街对面酒馆里透出的暖光,闻着里面飘出来的肉香,肚子饿得直抽抽。
荒野里的野兽凶,可它们饿了才咬人,这镇子里的人呢,他们不饿,却也能把人的心啃得鲜血淋漓。
看来在哪活着都一样,难。
只不过这镇子让我明白,有时候,人比野兽更让人发冷。
肚子的空荡荡闹得我五脏六腑都跟着抽痛。
路过那家面包店时,烤麦粉的香气顺着门缝往外钻,勾得我脚底板都发飘。
我盯着那扇虚掩的后门,案子上摆着刚出炉的长面包,金黄油亮,还冒着热气。
我刚抓起来想往怀里塞,就听见身后传来炸雷似的一声。
“小崽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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